土地重劃

日期

2025-03-27

案號

TPBA-111-訴-978-20250327-2

字號

法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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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五庭 111年度訴字第978號 原 告 鄭幼如 輔 佐 人 鄭美姝 被 告 花蓮縣政府 代 表 人 徐榛蔚(縣長) 訴訟代理人 汪冠穎 劉宏邦 劉彥秀 參 加 人 花蓮縣第一期(吉安鄉住一住宅)自辦市地重劃區 重劃會 代 表 人 鍾嘉村 訴訟代理人 張清雄 律師 曾本懿 律師 陳宥廷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土地重劃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14年2月20日言詞 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 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7 日 審判長法 官 鍾啟煌 法 官 蔡如惠 法 官 李毓華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7 日 書記官 許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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