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日期

2024-11-26

案號

TPBA-113-訴-1286-20241126-1

字號

法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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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3年度訴字第1286號 原 告 劉玉瓊 上列當事人因刑事事件,不服法務部中華民國113年9月9日法訴 字第11313502420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查原告起訴,依 行政訴訟法第98條第2項規定,應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下同)4,0 00元,未據原告繳納,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 應徵之裁判費,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全,即駁回起訴,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6 日 審判長法 官 蕭忠仁 法 官 吳坤芳 法 官 羅月君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6 日 書記官 陳又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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