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附帶民訴等

日期

2024-10-28

案號

TPDM-111-侵附民-62-20241028-1

字號

侵附民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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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侵附民字第62號 原 告 甲5(真實姓名年籍詳卷) 被 告 甲W000-甲111484C(真實姓名年籍詳卷) 上列被告因家庭暴力之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案件( 111年度侵訴字第92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 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 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案之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 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8 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 官 解怡蕙 法 官 林奕宏 法 官 林志煌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劉亭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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