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公共危險附帶民訴等
日期
2024-10-22
案號
TPDM-113-交附民移調-212-20241022-1
字號
交附民移調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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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調解筆錄 113年度交附民移調字第212號 聲 請 人 陳俊男相 對 人 李連喜 上列當事人間因本院113 年度審交訴字第105 號案件,提起刑事 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於中華民國113 年10月22日下午3 時40分整 ,在本院刑事第4 法庭試行調解成立,出席職員如下: 一、出席人員: 法 官 翁毓潔 書記官 陽雅涵 通 譯 鍾毓慧 二、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陳俊男相 對 人 李連喜 三、調解成立內容: 1、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伍萬元(不含強制責任 險),給付方式如下:於民國(下同)113 年10月22日前給付完畢,並由相對人匯款至聲請人所指定帳號之帳戶。 2、聲請人願於相對人履行第1項後,撤回本院113 年度審交訴 字第105 號刑事案件過失傷害部分之告訴。 3、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4、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當庭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押如下 聲 請 人:陳俊男 相 對 人:李連喜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2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十二庭 書記官 陽雅涵 法 官 翁毓潔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陽雅涵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