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
日期
2024-10-23
案號
TPDM-113-易-640-20241023-1
字號
易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易字第640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彭麗靜 選任辯護人 張耕豪律師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調院偵 字第5247號),並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告訴人於辯論終結 後已全數撤回告訴,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蕭淳尹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乃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