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日期
2024-12-19
案號
TPDM-113-簡上-192-20241219-1
字號
簡上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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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簡上字第192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簡美玲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竊盜案件,不服本院民國113年6月26日所為 113年度簡字第2156號第一審簡易判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案號 :113年度偵字第13237號),提起上訴,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合議 庭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簡美玲犯竊盜罪,共肆罪,各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 ,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 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 實 簡美玲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分別於如附表 所示之時間,在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POYA寶雅忠孝復興店 內,趁店員未及注意之際,徒手竊取貨架所陳列、如附表所示之 商品(總價值共新臺幣【下同】1萬3435元),得手後未經結帳 旋即離去。 理 由 一、上揭事實,業據被告簡美玲於本院審理時坦承不諱(見本院 卷第36頁、第108頁),核與告訴人即寶雅忠孝復興店店長田雅禎於警詢所陳述之情節相符,復有忠孝復興店違法案件處理過程報告書、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贓物認領保管單各1份、監視器畫面截圖42張、遭竊商品扣押照片28張、被告身分比對照片4張等證在卷為憑,足認被告上開任意性自白確與事實相符,堪以採信。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均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核被告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共4罪。 被告所犯4次竊盜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四、撤銷改判之理由 (一)原審認被告犯罪事證明確,予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惟 被告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賠償告訴人5215元,有和解書在卷可證(見本院卷第111頁),原審未及審酌上情,並就未扣案犯罪所得諭知沒收、追徵,所量處之刑度及沒收,自有未洽,被告上訴以此指摘原判決不當,為有理由,應由本院將原判決撤銷改判。 (二)爰審酌被告不思正道取財,徒手竊取如附表所示之財物, 顯不尊重他人財產法益,所為實屬不該;然其前並無前科,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且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被告並賠償告訴人5215元,危害已有減輕,兼衡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被告竊取財物之價值、被告於本院所自述之學經歷、家庭生活情形(見本院卷第109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審酌被告所為各次犯行之侵害法益、犯罪日期之間隔、責任非難之重複程度、犯罪行為之不法與罪責程度等情,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以及就所宣告之刑及應執行之刑,均諭知罰金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五、本案被告所竊得之財物,其中附表編號1至4、6至7、11至13 所示之物,業經扣案並已實際發還告訴人具領,有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贓物認領保管單在卷為憑(見偵卷第33頁),就尚未經扣案發還之財物,被告亦已賠償告訴人損失,業如前述,是被告本案犯罪所得形同已實際合法發還告訴人,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1第1項、第3項、第369條 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由檢察官林黛利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9 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馮昌偉 法 官 劉俊源 法 官 陳乃翊 不得上訴。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 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 遭 竊 時 間 遭 竊 品 項 數量 損失金額 1 112年11月28日 中午12時51分許 薇佳微晶3D全能眼霜 15g(試用品) 1件 1080元 2 AHC奇蹟膠原抗紋緊緻全臉眼霜 40ml(試用品) 1件 850元 3 112年12月2日 下午1時44分許 薇佳微晶3D全能眼霜 15g(試用品) 1件 1080元 4 雅漾全效極護物理防曬液SPF50+ 40ml(試用品) 1件 1080元 5 Dr.FreeVenus 藝群胜肽緊緻眼霜 15ml(試用品) 1件 1575元 6 霓淨思杏仁酸瞬效淨痘無瑕精華 20ml(試用品) 1件 450元 7 AHC奇蹟膠原抗紋緊緻全臉眼霜 40ml(試用品) 1件 850元 8 薇佳微晶3D全能淡斑精華 15g(試用品) 1件 1080元 9 薇佳微晶3D全能緊緻精華 30g(試用品) 1件 1280元 00 薇佳微晶3D全能精華 50g(試用品) 1件 1280元 00 113年1月12日 下午1時24分許 AHC奇蹟膠原抗紋緊緻全臉眼霜 40ml(試用品) 1件 850元 00 113年1月14日 上午11時37分許 AHC 3D超效煥活全臉眼霜 30ml(試用品) 1件 700元 00 雅漾清爽抗UV隔離乳 SPF30(試用品) 1件 1280元 合 計 1萬34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