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日期

2025-01-23

案號

TPDM-113-簡-4427-20250123-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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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3年度簡字第4427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鄭雅芳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3年度 調院偵字第483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鄭雅芳犯如附表編號1至9「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 附表編號1至9「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拘役壹佰貳 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如附表編號1至9「竊取物品及數量」欄所示 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 價額。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 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鄭雅芳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  ㈡被告分別在附表所示編號3至9「時間」欄所示之時點,分別 接續竊取「CITY SUPER 超市」內商品,均係基於單一犯罪決意,在密接時空實施,持續侵害相同法益,各次行為之獨立性甚薄弱,應包括於一行為予以評價,為接續犯,均應論以一罪。  ㈢被告上開9次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㈣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財 物,反企圖不勞而獲,恣意竊取他人之財物,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之觀念,所為殊非可取;並審酌其前科素行,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參,並斟酌告訴代理人表示被告多次犯行,曾原諒被告,然後來甚至推嬰兒車竊取物品,請從重量刑之意見,有本院公務電話紀錄存卷可佐;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然未能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並賠償損害之犯後態度;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及其自述之智識程度、家庭及經濟狀況(見警詢調查筆錄受詢問人欄所載),並於本院函請被告就本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之事實、證據及如何量刑,於5日內具狀表示意見,然迄未獲回覆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附表各編號「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且定其應執行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   被告竊得之如附表所示編號1至9「竊取物品及數量」欄所示 之物,雖未據扣案,然屬被告之犯罪所得,且未實際合法發還予告訴人,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之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 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吳春麗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林奕宏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 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 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 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 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 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張閔翔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 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 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編號 時間 竊取物品及數量 價值 (新臺幣) 罪名及宣告刑 1 106年12月08日中午12時46分 滷味拼盤2盒 360元 鄭雅芳犯竊盜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 106年12月23日下午1時38分 美國頂級沙朗牛2盒 2,596元 鄭雅芳犯竊盜罪,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 107年10月11日下午8時39分 大蒜1包 89元 鄭雅芳犯竊盜罪,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機青蔥1包 79元 牛排醬1罐 369元 麻辣鴨血1盒 380元 美國牛小排火鍋牛肉片1盒 499元 美國頂級沙朗牛1盒 1,198元 4 107年10月22日中午12時46分 椰子水2瓶 190元 鄭雅芳犯竊盜罪,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美國牛小排火鍋牛肉片1盒 499元 美國頂級沙朗牛1盒 1,352元 香草雞冰釀醉雞1盒 350元 5 107年11月01日下午3時13分 美國牛小排火鍋牛肉片1盒 499元 鄭雅芳犯竊盜罪,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美國頂級沙朗牛1盒 1,298元 牛肉湯包2包 310元 蟹味棒1包 298元 有機金針菇1包 69元 6 110年09月16日下午5時48分 壽司便當1盒 220元 鄭雅芳犯竊盜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星巴克即溶咖啡1盒 320元 7- 111年11月02日中午12時58分 義大利冰淇淋6杯 1,794元 鄭雅芳犯竊盜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晶華牛肉麵2盒 1,160元 嬰兒食品4包 320元 8 112年01月06日下午1時31分 細西蘭櫻桃1盒 1,680元 鄭雅芳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巨峰葡萄1盒 298元 9 112年01月06日下午8時57分 義大利冰淇淋8杯 2,392元 鄭雅芳犯竊盜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卜蜂雞堍1盒 170元 乳酸菌飲料了罐 195元 果汁1罐 35元 卜蜂香雞球1包 170元 鮮乳坊鮮乳1罐 150元 發泡洗顏乳2條 330元     合計 19,669元 附件: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3年度調院偵字第4838號   被   告 鄭雅芳 女 32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市○○區○○○路0段000號4 樓之2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 刑,茲敘述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如下:     犯罪事實 一、鄭雅芳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民國10 6年12月8日至112年1月6日如附表所示期間,在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地下3樓之「citisuper超市復興店」,徒手竊取貨架上之陳列販售如附表所示之商品(價值共計新臺幣【下同】1萬9669元),並藏放在隨身所攜帶之背包內,未結帳即離去。嗣「citisuper超市復興店」店長簡永偉察覺遭竊,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並報警處理,始查悉上情。 二、案經簡永偉訴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鄭雅芳於警詢及偵查中均坦承不諱 ,核與證人黃至暉於警詢中之指訴情節相符,復有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翻拍照片81張附卷可參。堪信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犯嫌堪以認定。 二、核被告鄭雅芳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被 告所涉如附表所示9次竊盜犯行間,犯意各別,行為互異,請分論併罰。又被告竊得之物價值共計1萬9669元,為其犯罪所得,請依刑法第38條之1規定宣告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4   日                檢 察 官 吳春麗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8  日                書 記 官 郭昭宜 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 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 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 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 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 罪,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0 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 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1 106年12月08日中午12時46分 滷味拼盤2盒 360 2 106年12月23日下午1時38分 美國頂級沙朗牛2盒 2596 3-1 107年10月11日下午8時39分 大蒜1包 89 3-2 有機青蔥1包 79 3-3 牛排醬1罐 369 3-4 麻辣鴨血1盒 380 3-5 美國牛小排火鍋牛肉片1盒 499 3-6 美國頂級沙朗牛1盒 1198 4-1 107年10月22日中午12時46分 椰子水2瓶 190 4-2 美國牛小排火鍋牛肉片1盒 499 4-3 美國頂級沙朗牛1盒 1352 4-4 香草雞冰釀醉雞1盒 350 5-1 107年 11月01日下午3時13分 美國牛小排火鍋牛肉片1盒 499 5-2 美國頂級沙朗牛1盒 1298 5-3 牛肉湯包2包 310 5-4 蟹味棒1包 298 5-5 有機金針菇1包 69 6-1 110年09月16日下午5時48分 壽司便當1盒 220 6-2 星巴克即溶咖啡1盒 320 7-1 111年11月02日中午12時58分 義大利冰淇淋6杯 1794 7-2 晶華牛肉麵2盒 1160 7-3 嬰兒食品4包 320 8-1 112年01月06日下午1時31分 細西蘭櫻桃1盒 1680 8-2 巨峰葡萄1盒 298 9-1 112年01月06日下午8時57分 義大利冰淇淋8杯 2392 9-2 卜蜂雞堍1盒 170 9-3 乳酸菌飲料了罐 195 9-4 果汁1罐 35 9-5 卜蜂香雞球1包 170 9-6 鮮乳坊鮮乳1罐 150 9-7 發泡洗顏乳2條 330     合計 1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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