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過失傷害案附帶民訴

日期

2025-03-31

案號

TPDM-114-交簡附民-64-20250331-1

字號

交簡附民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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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交簡附民字第64號 原 告 郭麗雪 被 告 申榮祖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114年度交簡字第465號),經原告提 起請求損害賠償。查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 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 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31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廖棣儀 法 官 賴政豪 法 官 黃文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楊宇淳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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