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還地等
日期
2025-03-26
案號
TPDV-109-訴-2975-20250326-3
字號
訴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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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2975號 原 告 敦南文普大樓社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蕭崇統 原 告 蕭崇順 周素綿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蕭崇統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柏瑋律師 被 告 邱月霜 訴訟代理人 邵育偉 李鳴翱律師 被 告 茄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宏彥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4年4月25日上午10時45分, 在本院第28法庭行言詞辯論。 理 由 本件前於民國114年2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並定114年3月28日宣 判,惟尚有事實待查明,有再開言詞辯論之必要,爰依職權命再 開辯論,並指定言詞辯論期日如主文所示。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6 日 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匡 偉 法 官 鄭佾瑩 法 官 張庭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6 日 書記官 蔡庭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