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宣告
日期
2024-11-28
案號
TPDV-113-亡-75-20241128-2
字號
亡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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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亡字第75號 聲 請 人 蕭旭峰 上列抗告人聲請蕭秀英死亡宣告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3年10 月25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未據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茲 依家事事件法第97條、非訟事件法第17條之規定,限抗告人於收 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8 日 家事第二庭 法 官 劉台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8 日 書記官 尹遜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