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宣告
日期
2024-12-03
案號
TPDV-113-亡-89-20241203-1
字號
亡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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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亡字第89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盈股) 上列聲請人為失蹤人姜徐麗貞聲請死亡宣告事件,未據繳納聲請 費,按依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應徵收費用新台幣1,000元。茲依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 件法第26條第1項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 ,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 日 家事第二庭 法 官 劉台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 日 書記官 尹遜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