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日期

2024-11-04

案號

TPDV-113-司票-29626-20241104-1

字號

司票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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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29626號 聲 請 人 精靈汽車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興誠興業有限公司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 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興誠興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之最 新公司變更登記表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資料(記事欄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4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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