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日期
2024-11-11
案號
TPDV-113-司票-30889-20241111-1
字號
司票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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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30889號 聲 請 人 游玉坤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城虹建設有限公司、謝金棠間聲請本票裁定 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陳明系爭本票票號CH554510正確之利息起算日(究自到期 日起算?抑或提示日起算?因聲請人民國113年10月28日聲請狀聲請事項第一項第二行記載自「到期日」起算與附表記載利息起算日自「提示日」起算不符,就系爭本票票號CH554510之到期日與提示日不同,故有重新陳報之必要)。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