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宣告

日期

2025-01-22

案號

TPDV-113-監宣-936-20250122-1

字號

監宣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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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監宣字第936號 聲 請 人 劉基成 上列聲請人聲請對康春美監護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案程序終結。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按受監護宣告之人於監護宣告程序進行中死亡者,法院應裁定 本案程序終結,家事事件法第171條定有明文。 經查,本件應受監護宣告之人康春美於監護宣告程序進行中即 民國114年1月9日死亡,有本院依職權查詢之個人基本資料在卷可稽,是本案程序已失其目的,而無續行之必要,爰依上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家事第二庭 法  官 蘇珍芬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 記 官 羅 蓉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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