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契約等

日期

2025-02-24

案號

TPDV-113-訴-1671-20250224-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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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671號 原 告 周榮志 北大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簡志軒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林育生律師 複代理人 王雅慧律師 被 告 蔡月娥 訴訟代理人 侯志忠 上列當事人間履行契約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 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3月24日上午 10時20分在本院第27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4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陳威帆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4 日 書記官 黃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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