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
日期
2024-11-01
案號
TPDV-113-訴-4825-20241101-1
字號
訴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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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訴字第4825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訴訟代理人 徐子傑 被 告 陳慶鴻(即被繼承人陳宥亘之繼承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 0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於繼承被繼承人陳宥亘之遺產範圍內,給付原告新臺幣貳 佰壹拾貳萬貳仟玖佰肆拾玖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 訴訟費用由被告於繼承被繼承人陳宥亘之遺產範圍內負擔。 本判決於原告以新臺幣柒拾萬元為被告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 被告如以新臺幣貳佰壹拾貳萬貳仟玖佰肆拾玖元為原告預供擔保 ,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按「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以關於由一定法 律關係而生之訴訟為限。前項合意,應以文書證之」,民事訴訟法第24條定有明文。本件依原告與被繼承人陳宥亘間簽訂之信用卡約定條款第28條、個金擔保貸款總約定書第9條之約定,因本契約致涉訟時,合意以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見本院卷第33、97頁),是本院就本件訴訟具有管轄權。 二、被告經合法通知(見本院卷第145至149頁),未於言詞辯論 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 (一)信用卡部分:被繼承人陳宥亘經電子授權驗證,於民國110 年11月27日向原告請領信用卡使用,惟於113年7月6日起未依約繳款,尚積欠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本金及利息未清償。 (二)房屋貸款:被繼承人陳宥亘經電子授權驗證,於111年3月15 日向原告借貸新臺幣200萬元,約定借款期間20年,自實際撥款日起,每月為一期,依約定利率,按年金法每月平均攤還本息,如有一部遲延還款,即喪失期限利益,所有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如延滯180日以內,依原借款利率之10%,逾期超過180天者,按原借款利率20%計收違約金。詎被繼承人陳宥亘於113年1月14日後未依約清償本息,尚積欠原告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本金、利息及違約金未清償。 (三)被繼承人陳宥亘於113年1月24日死亡,被告為其繼承人,爰 本於繼承及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㈠被告應於繼承被繼承人陳宥亘之遺產範圍內,給付原告212萬2,949元及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利息與違約金。㈡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 三、本院之判斷: 按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 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民法第474條第1項定有明文。經查,原告主張之前開事實,業據提出與所述相符之信用卡線上申請專用申請書、信用卡用卡須知、信用卡約定條款、持卡人計息查詢、繳款利息減免查詢、112年2月起至113年7月之客戶消費明細表、歷史帳單彙總查詢、分期型貸款借據暨約定書、個金擔保貸款總約定書、產品利率查詢、放款帳戶利率查詢、放款帳戶還款交易明細、陳宥亘繼承系統表、家事事件公告查詢結果、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公告、陳宥亘除戶戶籍謄本各1份為證(見本院卷第19至137頁),堪信為真。從而,原告本於繼承及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於繼承被繼承人陳宥亘之遺產範圍內,給付如主文第一項所示之本金、利息及違約金,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聲請宣告假執行,核無不合,爰依民事訴 訟法第390條第2項之規定,酌定相當之擔保金額,予以准許;併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之規定,依職權酌定相當之擔保金額宣告被告如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民事第九庭 法 官 呂俐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 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書記官 吳芳玉 附表:(民國/新臺幣) 編號 請求金額 計息本金 利息 違約金 起息日前已結算之款項: 計算期間 週年利率 計算期間 週年利率 1 20萬7,532元 18萬3,089元 113年7月6日起至清償日止 15% - 1.期前利息:2,753元 2.逾期還款違約金:9,000元 2萬790元 7.7% 2 191萬5,417元 191萬5,417元 113年1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 2.19% 113年7月13日起至清償日止 0.438% - 備註:原告請求自113年1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超過180天者(即113年7月13日起),按左列利率百分之20計付違約金。 總計 212萬2,949元 211萬9,296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