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日期

2024-10-28

案號

TPDV-113-除-1624-20241028-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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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624號 聲 請 人 張淑貞(即張王素月、張清添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85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9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規定,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8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余沛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8  日                書記官 李云馨 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1624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原持有人 ㈠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419739 1 169 張王素月 ㈡ 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X035959-7 1 150 張清添 ㈢ 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3NX044658-9 1 15 張清添 ㈣ 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4NX052842-5 1 16 張清添 ㈤ 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X060513-6 1 9 張清添 ㈥ 勤益股份有限公司 83-NX-29799-1 1 110 張清添 ㈦ 勤益股份有限公司 85-NX-34996-8 1 11 張清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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