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日期

2024-11-14

案號

TPDV-113-除-1700-20241114-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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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700號 聲 請 人 林秀珠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17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0月23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4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姚水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4  日                 書記官 吳華瑋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82ND07723976 1 1000 002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86NX06459040 1 389 003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87ND01645130 1 1000 004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87ND01645141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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