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1-21
案號
TPDV-113-除-1739-20241121-1
字號
除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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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739號 聲 請 人 許舟寸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17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0月28日屆滿(期間之 末日113年10月26日及翌日為星期假日,故順延至同年10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規定,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余沛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 書記官 李云馨 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1739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㈠ 雋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079NX0006400-5 1 375 ㈡ 雋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080NX0009788-0 1 226 ㈢ 雋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081NX0016557-6 1 360 ㈣ 雋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082NX0025522-6 1 240 ㈤ 雋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083NX0036391-4 1 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