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日期
2024-12-06
案號
TPDV-113-除-1797-20241206-1
字號
除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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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797號 聲 請 人 王秋敏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15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0月17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6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黃愛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6 日 書記官 林姿儀 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1797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079NX0846673-2 1 166 002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079NX0945306-9 1 10 003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080NX1056184-3 1 82 004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082NX1171528-1 1 175 005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083NX1343271-1 1 358 006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084NX1446225-3 1 429 007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085NX1510416-9 1 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