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日期

2024-12-06

案號

TPDV-113-除-1806-20241206-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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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806號 聲 請 人 吳則誠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12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6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郭思妤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6   日                書記官 謝達人 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180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80581-8 1 219 002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222439-7 1 21 003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260871-8 1 24 004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283777-9 1 13 005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305305-0 1 13 006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320593-4 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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