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日期

2024-11-29

案號

TPDV-113-除-1823-20241129-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823號 聲 請 人 傅麗櫻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25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1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欣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   日                 書記官 林思辰 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1823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太平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78NX0005325-3 1 140 002 太平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78NX0015802-7 1 71 003 太平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43697-4 1 65 004 太平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0NX0103865-7 1 55 005 太平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1NX0184414-4 1 66 006 太平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2NX0264912-2 1 59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