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日期

2024-12-24

案號

TPDV-113-除-1980-20241224-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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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980號 聲 請 人 吳嘉榮(即吳黃寶珠之繼承人) 訴訟代理人 吳雅瑄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於民國113年8月22日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 501號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3年12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4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劉娟呈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4  日                 書記官  李登寶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78-NX-333591-9 1 150 002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79-NX-385913-2 1 30 003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0-NX-456792-3 1 36 004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1-NX-545591-9 1 32 005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2-NX-644769-2 1 24 006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3-NX-741857-6 1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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