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日期

2024-12-26

案號

TPDV-113-除-2072-20241226-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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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2072號 聲 請 人 黃啓圖 訴訟代理人 吳姿黎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61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2月11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6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劉宇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6  日                 書記官 洪仕萱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中興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082-ND-0077235-5 1 1000 2 中興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082-ND-0077236-1 1 1000 3 中興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082-ND-0077237-8 1 1000 4 中興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082-ND-0077238-3 1 1000 5 中興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082-ND-0077239-9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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