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宣告

日期

2025-02-07

案號

TPDV-114-亡-4-20250207-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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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亡字第4號 聲 請 人 王信良 上列聲請人聲請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失蹤人王雲良(女、民國00年00月0日生、身分證統一 編號:Z000000000號,失蹤前戶籍地址:臺北市○○區○○街000巷00○00號4樓)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 二、該失蹤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揭示於法院公告處之日起6個月內   向本院陳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 三、無論何人,凡知該失蹤人生死者,均應於上開期間內,將其   所知之事實陳報本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7   日           家事第一庭 法 官 周玉琦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7   日                 書記官 黃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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