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日期

2025-02-07

案號

TPDV-114-司促-1371-20250207-1

字號

司促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1371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菜蟲農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昱德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陳亮宇即林斯漢堡美式餐館間聲請發支付命 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陳亮宇即林斯漢堡美式餐館之商業登記資料( 內容需含負責人之身分資料)。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登意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