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3-26
案號
TPDV-114-司票-6808-20250326-1
字號
司票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6808號 聲 請 人 黃耀弘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陳穎昭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未據繳納聲請費 新臺幣3,0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聲請費 ,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6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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