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委任報酬

日期

2025-01-15

案號

TPDV-114-補-130-20250115-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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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補字第130號 原 告 創實雲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柯光隆 被 告 禾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怡寧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委任報酬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304,380元,應徵第 一審裁判費16,827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 ,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5 日 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姜悌文 法 官 黃愛真 法 官 黃靖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5 日 書記官 李婉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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