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

日期

2025-03-12

案號

TPDV-114-訴-256-20250312-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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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訴字第256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訴訟代理人 梁懷德 被 告 林上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2  日           民事第四庭法 官 陳正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2  日                書記官 翁挺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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