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日期

2025-03-17

案號

TPDV-114-除-270-20250317-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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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270號 聲 請 人 張錦裕(即張林登美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97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2月7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7   日          民事第九庭 法 官 林詩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7  日                書記官 陳黎諭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270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78NX0048279-0 1 224 2 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78NX0081655-8 1 92 3 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79NX0113295-5 1 63 4 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0NX0169332-1 1 159 5 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1NX0259832-7 1 232 6 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2NX0352437-8 1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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