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日期

2025-01-24

案號

TPDV-114-除-34-20250124-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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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34號 聲 請 人 林信忠(即張麗梅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41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2月18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蔡世芳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書記官 黃文誼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34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股數 001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84NX1545270 200 002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86NX2408637 172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34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種類 股票號碼 股數 001 宏碁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 80NX0309675-6 100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34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107556-1 1 127 002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140356-7 1 117 003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3-NX-00178081-0 1 87 004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215409-6 1 118 005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255692-6 1 129 006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279598-3 1 71 007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302452-4 1 74 008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318010-3 1 78 合計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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