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日期

2025-03-28

案號

TPDV-114-除-416-20250328-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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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416號 聲 請 人 陳亮旭 代 理 人 江昱辰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 年度司催字第208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 年2 月19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黃鈺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李心怡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41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89295-1 1 500 2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125728-7 1 75 3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156490-1 1 69 4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3-NX-00193426-3 1 51 5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228661-8 1 69 6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264860-9 1 76 7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286729-8 1 42 8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306837-1 1 44 9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321935-6 1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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