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日期

2024-12-30

案號

TPEV-113-北簡-8425-20241230-1

字號

北簡

法院

臺北簡易庭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北簡字第8425號 原 告 林麗花 訴訟代理人 賴奐宇律師 被 告 陸擎 黃志弘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吳敬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法 官 蔡玉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 陳黎諭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