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等

日期

2024-08-07

案號

TPHM-113-上訴-2358-20240807-1

字號

上訴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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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上訴字第2358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陳有治 籍設新北市○○區○○街0段000號(新北○○○○○○○○○)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 2年度金訴字第2121號,中華民國113年3月8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 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 指定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20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續行 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7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周煙平 法 官 游士珺 法 官 吳炳桂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鄭舒方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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