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日期
2024-12-30
案號
TPHM-113-抗-2745-20241230-1
字號
抗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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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抗字第2745號 抗 告 人 即 受刑人 徐子曜 上列抗告人即受刑人因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案件,不服臺灣基隆地 方法院中華民國113年11月25日裁定(113年度聲字第1050號), 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理 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之裁量,宜注意刑罰邊 際效應隨刑期而遞減及行為人所生痛苦程度隨刑期而遞增之情形,考量行為人復歸社會之可能性,妥適定執行刑,除不得違反刑法第51條之外部界線外,尤應謹守法律內部性界線,以達刑罰經濟及恤刑之目的,倘違背上開定執行內部界線而濫用其裁量,仍非適法,參考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第436號、108年度台上字第4405號、104年度台抗字第718號裁判意旨。實務上學者論述主張在累進遞減原則上,審酌整體犯罪過程之各罪關係,宜予各刑相加後酌減3分之1以上。我國刑法兼具報應主義及預防主義,於量刑時,倘依抗告人之行為情狀處以適當徒刑,即足懲儆,故應考量行為人犯罪時間的密接性及個人情狀,定其應執行刑期,使較符合公平比例原則。懇請給予抗告人公平公正裁定,充分考量抗告人所請,讓抗告人有再一次改過自新機會,給予最有利之裁定等語。 二、按法院就自由裁量權之行使,除不得逾越法律所規定範圍之 外部性界限外,另應受比例原則、公平正義原則之規範,謹守法律秩序之理念,體察法律之規範目的,使其結果實質正當,合於裁量之內部性界限,俾與立法本旨相契合。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數罪併罰,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應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應執行之刑期,但不得逾30年,其就數罪併罰,固非採併科主義,而係採限制加重主義,就俱罰各罪中,以最重之宣告刑為基礎,由法院參酌他罪之宣告刑,裁量加重定之,且不得逾法定之30年最高限制,此即外部性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係屬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倘符合前揭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自不得任意指為違法或不當。 三、經查: ㈠抗告人因犯如附表編號1至35所示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30罪)、指揮犯罪組織罪(1罪)、幫助詐欺取財罪(2罪)、恐嚇取財罪(2罪)等共35罪,分別經本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判處如附表編號1至35所示之刑確定,並經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依抗告人之請求向法院聲請定執行刑,且經原審發函詢問抗告人定刑表示意見為:沒有意見之旨,有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依修正刑法第50條受刑人是否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聲請狀、抗告人親筆簽名並按捺指印之陳述意見狀(見原審卷第7、55頁)、各該判決書及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 ㈡原審法院審核卷證結果,認檢察官聲請為正當,因而定應執 行有期徒刑7年8月,係在各宣告刑中之最長期(即3年2月)以上,復未逾越附表各編號前所定之應執行刑加計其他判決所處宣告刑之總和8年8月(附表編號1至31之31罪曾定應執行刑6年6月,編號34、35之2罪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6年6月+6月+2月+1年6月=8年8月),符合量刑裁量之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 ㈢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之刑,係出於刑罰經濟與責罰相當之考 量,並非予以犯罪行為人不當之利益,為一種特別的量刑過程,且不同案件之犯罪態樣、情節輕重、行為惡性、反社會人格程度均不相同,本難比附援引他案量刑結果。衡諸抗告人所犯如附表所示35罪,原裁定已說明審酌:考量法律之外部性、內部性界限、附表所示之罪各為加重詐欺罪、指揮犯罪組織罪、幫助詐欺罪及恐嚇取財罪,各罪所侵害法益及罪質之異同,並衡酌各犯罪時間相距時間等因素等情狀,及抗告人對於定刑表示無意見,而定應執行刑7年8月;參之本件附表各編號前所定之應執行刑加計其他判決所處宣告刑之總和8年8月,就其所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7年8月,復減去1年,顯已考量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之嚴重性、各罪彼此之關聯性、數罪對法益侵害之加重效應、罪數所反映之人格特性與犯罪傾向、施以矯正之必要性等情狀,而為整體非難評價,並斟酌抗告人所犯案件類型及情節併予適度減少總刑期,亦無明顯喪失權衡或有違比例原則、公平原則、罪責相當原則之情,而屬法院裁量職權之適法行使,並無定刑過重之不當,核屬法院裁量職權之適法行使,自不得任意指為違法。抗告人未具體指摘原裁定有何不當,自屬無據。 四、綜上所述,原審裁定於法並無違誤或不當。本件抗告為無理 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0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吳秋宏 法 官 柯姿佐 法 官 黃雅芬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鄭雅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受刑人徐子曜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詐欺 詐欺 組織犯罪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3年2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11月初某日至同年月28日 111年10月7日至同年11月28日 111年9月9日至同年11月2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判決日期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確定日期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編號1至31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確定編 號 4 5 6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7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9月27日至同年11月28日 111年9月26日至同年11月29日 111年10月20日至同年11月2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判決日期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確定日期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編號1至31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確定編 號 7 8 9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10月間某日至同年11月29日 111年10月14日至同年12月1日 111年11月間某日至同年12月2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判決日期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確定日期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編號1至31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確定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7月 有期徒刑1年7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11月間某日至同年12月5日 111年11月17日至同年月30日 111年10月14日至同年11月3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判決日期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確定日期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編號1至31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確定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11月15日至同年11月30日 111年10月5日至同年11月30日 111年10月10日至同年11月3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判決日期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確定日期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編號1至31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確定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11月間某日至同年12月1日 111年12月1日至同年月5日 111年11月14日至同年12月2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判決日期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確定日期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編號1至31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確定編 號 19 20 21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11月17日至同年12月1日 111年12月1日 111年9月29日至同年12月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判決日期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確定日期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編號1至31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確定編 號 22 23 24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5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11月間某日至111年(聲請書誤載為112年)12月1日 111年11月22日至同年12月1日 111年11月11日至同年12月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判決日期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確定日期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編號1至31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確定編 號 25 26 27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11月1日至同年12月1日 111年12月2日 111年11月23日至同年12月2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判決日期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確定日期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編號1至31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確定編 號 28 29 30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7月 有期徒刑2年 有期徒刑1年5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10月22日至同年12月5日 111年11月間某日至同年12月2日 111年10月某日至同年12月2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判決日期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確定日期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113年4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編號1至31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確定編 號 31 32 33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年3月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2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11月14日至同年12月5日 111年4月19日至同年月22日 111年4月19日至同年月2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87號等 基隆地檢111年度偵緝字第767號等 基隆地檢113年度偵字第3699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基隆地院 案 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124號 113年度上易字第1016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16號 判決日期 112年12月19日 113年8月21日 113年8月23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臺灣高院 基隆地院 案 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 1052號 113年度上易字第1016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16號 確定日期 113年4月2日 113年8月21日 113年9月2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是 是 備 註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他字第274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732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765號 編號1至31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確定編 號 34 35 (以下空白) 罪 名 恐嚇取財得利 恐嚇取財得利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1年 犯 罪 日 期 111年5月6日至同年月7日 111年5月2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基隆地檢111年度偵字第6580號 基隆地檢111年度偵字第6580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3年度上訴字第2729號 113年度上訴字第2729號 判決日期 113年7月4日 113年7月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3年度上訴字第2729號 113年度上訴字第2729號 確定日期 113年8月27日 113年8月2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備 註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780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780號 編號34至35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