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付保護管束
日期
2024-12-16
案號
TPHM-113-聲保-1279-20241216-1
字號
聲保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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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保字第1279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邱英哲 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 管束(聲請案號:113年執聲付字第121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邱英哲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 由 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邱英哲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 先後經判刑及執行,現在監獄執行中。茲受刑人於民國113年12 月13日核准假釋,爰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語。本院審核 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 第93條第2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6 日 刑事第二十六庭審判長法 官 邱忠義 法 官 葉韋廷 法 官 蔡羽玄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陳語嫣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