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日期

2024-12-30

案號

TPHM-113-聲-3338-20241230-1

字號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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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3338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王彥盛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檢察署113年度執聲字第2300號),本 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王彥盛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 刑肆年貳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王彥盛(下稱受刑人)因詐欺等數罪 ,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 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之數刑罰有部分縱已執行完畢,於嗣後與他罪合併定執行刑,乃由檢察官換發執行指揮書執行應執行刑時,其前已執行之有期徒刑部分,應予扣除而已,此種情形仍符合數罪併罰要件(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907號裁定意旨參照)。 三、經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經如附表所示法院判處 如附表所示之刑(附表編號1另有併科罰金部分非涉本案聲請事項),均經確定在案,有各該案號判決書附卷可憑。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2至22所示之罪,為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為不得易科罰金,但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4款規定之情形。茲檢察官依受刑人請求(見本院卷第17頁),以本院為最後事實審法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經本院審核認其聲請為正當。爰審酌受刑人所犯之罪為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21罪)、幫助洗錢罪(1罪),以及犯罪情節、所犯數罪整體之非難評價,暨斟酌受刑人於民國113年12月9日簽署「臺灣高等法院詢問意見陳述意見查詢表」時,表示對本件定應執行刑案件沒有意見(見本院卷第129頁),定其應執行之刑。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 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0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張江澤                    法 官 郭惠玲                    法 官 章曉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陳佳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0  日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洗錢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新臺幣3萬元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 109.6.12 110.09.23 110.09.24 偵查機關  案  號 宜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5430號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081、7353、27210號 、112年度偵緝字第1240號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081、7353、27210號 、112年度偵緝字第1240號 最後事 實 審 法 院 本院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案 號 111年度原上易字第13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判 決 日 期 111.07.20 112.11.07 112.11.07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本院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案 號 111年度原上易字第13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判決確 定日期 111.08.26 113.01.11 113.01.11 備   註 已執行。     4     5     6 7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110.09.24 110.09.25 110.09.27 110.09.27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081、7353、27210號 、112年度偵緝字第1240號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081、7353、27210號 、112年度偵緝字第1240號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081、7353、27210號 、112年度偵緝字第1240號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081、7353、27210號 、112年度偵緝字第1240號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11.07 112.11.07 112.11.07 112.11.07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3.01.11   113.01.11   113.01.11 113.01.11 8 9 10 11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  110.09.28 110.09.28 110.09.28 110.09.28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081、7353、27210號 、112年度偵緝字第1240號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081、7353、27210號 、112年度偵緝字第1240號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081、7353、27210號 、112年度偵緝字第1240號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081、7353、27210號 、112年度偵緝字第1240號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11.07 112.11.07 112.11.07 112.11.07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3.01.11   113.01.11   113.01.11 113.01.11 12 13 14 15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110.09.28 110.09.28 110.09.28 110.09.28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081、7353、27210號 、112年度偵緝字第1240號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081、7353、27210號 、112年度偵緝字第1240號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081、7353、27210號 、112年度偵緝字第1240號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081、7353、27210號 、112年度偵緝字第1240號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11.07 112.11.07 112.11.07 112.11.07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3.01.11   113.01.11   113.01.11 113.01.11 16 17 18 19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110.10.23 110.10.23 110.10.23 110.10.23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081、7353、27210號 、112年度偵緝字第1240號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081、7353、27210號 、112年度偵緝字第1240號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081、7353、27210號 、112年度偵緝字第1240號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081、7353、27210號 、112年度偵緝字第1240號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11.07 112.11.07 112.11.07 112.11.07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26、590號   113.01.11   113.01.11   113.01.11 113.01.11     20     21     22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 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110.08.01 110.10.26 110.10.26 臺北地檢111年度偵緝字第378號 新北地檢112年度偵緝字第3022、3023號、臺北地檢112年度偵緝字第3551號 新北地檢112年度偵緝字第3022、3023號、臺北地檢112年度偵緝字第3551號 臺北地院 新北地院 本院 112年度審訴緝字第75號 112年度審金訴字第1591號 113年度上訴字第592號 112.12.04 112.11.03 113.03.27   臺北地院   新北地院 本院 112年度審訴緝字第75號 112年度審金訴字第1591號 113年度上訴字第592號   113.01.16   112.12.20   11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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