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等

日期

2024-11-28

案號

TPHM-113-附民-1395-20241128-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1395號 原 告 劉文光 被 告 游曉茹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上訴字第3192號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 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核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 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 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8 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 官 謝靜慧 法 官 汪怡君 法 官 吳志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劉晏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