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等

日期

2024-11-27

案號

TPHM-113-附民-1601-20241127-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1601號                   113年度附民字第1660號                   113年度附民字第1729號 原 告 廖崑宏 李峻宇 劉驊瑱 蔡宇舜 被 告 顏暐勳(原名顏聖軒) 上列被告因113年度上訴字第3858號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原告 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 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 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7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吳秋宏 法 官 柯姿佐 法 官 黃雅芬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鄭雅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7 日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