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等

日期

2025-03-27

案號

TPHM-114-原附民-12-20250327-1

字號

原附民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原附民字第82號                   114年度原附民字第12號 原 告 劉怡美 被 告 陳志謙 上列被告因113年度原上訴字第237號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原告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 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 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7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林柏泓 法 官 羅郁婷 法 官 葉乃瑋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程欣怡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7 日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