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程款
日期
2025-03-31
案號
TPHV-112-建上-33-20250331-2
字號
建上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建上字第33號 上 訴 人 嘉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賢義 訴訟代理人 駱水順 吳文銓 孫銘豫律師 上 一 人 複 代理人 殷樂律師 上 訴 人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法定代理人 黃麗君 訴訟代理人 李書孝律師 李宗哲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31 日 工程法庭 審判長法 官 黃書苑 法 官 林政佑 法 官 胡芷瑜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于 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