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
日期
2024-12-04
案號
TPHV-113-勞上-19-20241204-2
字號
勞上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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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勞上字第19號 抗 告 人 陳俐君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眾旺股份有限公司間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 事件,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8日本院113年度勞上字第1 9號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抗 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本裁定送達後3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 ,逾期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4 日 勞動法庭 審判長法 官 邱 琦 法 官 邱靜琪 法 官 高明德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4 日 書記官 郭彥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