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執行

日期

2024-11-29

案號

TPHV-113-家抗-87-20241129-1

字號

家抗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家抗字第87號 抗 告 人 周珮英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周致維間停止執行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 3年7月23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聲字第414號裁定提起抗告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由抗告人負擔。 原裁定關於命相對人供擔保金額應更正為新臺幣33萬7,500元。   理 由 一、本件相對人周致維執本院110年度家上字第144號判決及確定 證明書為執行名義(下稱系爭執行名義),向原法院聲請以113年度司執字第73654號損害賠償執行事件(下稱系爭執行事件),對抗告人為強制執行,抗告人以其向原法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案列113年度訴字第4147號,下稱本案訴訟)為由,依強制執行法第18條第2項規定,聲請准供擔保停止強制執行程序,經原法院113年度聲字第414號裁定(下稱原裁定),准抗告人供擔保新臺幣(下同)45萬元,系爭執行事件(含囑託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助字第3334號執行事件)之執行程序於本案訴訟判決確定、和解、撤回起訴前應暫予停止。抗告人就原裁定酌定之擔保金額不服,提起抗告,抗告意旨略以:相對人取得系爭執行名義後,拒絕受領伊給付之損害賠償,意圖使伊受強制執行之不利益,況相對人亦無因伊聲請停止執行而受有直接損害,且系爭執行名義之債權150萬元為被繼承人周守閩之全體繼承人即兩造及第三人周至善公同共有,伊財產已遭查封,無能力給付擔保金,請准予免供擔保等情,爰提起抗告,請求廢棄原裁定等語。 二、按法院因必要情形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為停止強 制執行之裁定者,此項擔保係備供強制執行債權人因停止執行所受損害之賠償,故法院定擔保金額時,應斟酌該債權人因停止執行可能遭受之損害,以為衡量之標準;且其擔保金額之多寡應如何認為相當,原屬於法院職權裁量之範圍,如已斟酌債權人因停止強制執行不當所應受之損害為衡量之標準,即非當事人所可任意指摘(最高法院106年度台抗字第1323號裁定意旨參照)。又法院依強制執行法第18條第2項規定為停止強制執行所命債務人供擔保金額,係以債權人因債務人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不當,可能遭受之損害獲得賠償為目的,是法院定此項擔保時,其數額應依標的物停止執行後,債權人未能即時受償或利用該標的物所受之損害額,或其因另供擔保強制執行所受之損害額定之。依通常社會觀念,使用金錢之對價即為利息,執行債權倘為金錢債權,債權人因停止強制執行,致受償時間延後,通常應可認係損失停止期間利用該債權總額所能取得之利息。再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5%,民法第233條第1項前段、第 203條定有明文。此項遲延利息之本質屬於法定損害賠償,可據為金錢債權遲延受償所可能發生損害之賠償標準(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字第1033號裁定意旨參照)。 三、經查,本件抗告人所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之訴訟標的價額,即 排除系爭執行事件之金錢債權執行所受利益為150萬元(見本院卷第13頁),未逾150萬元,屬不得上訴第三審之案件,參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第2條規定,民事第一、二審審判案件辦案期限為2年、2年6個月,本件停止執行可能延宕期間約4年6月,則相對人因停止系爭執行事件之執行程序所受金錢債權遲延受償之損害應為33萬7,500元(計算式:150萬元×5%×(4+6/12年)=33萬7,500元),爰酌定抗告人應供擔保金額為33萬7,500元。至抗告意旨謂系爭執行名義所載金錢債權為公同共有債權,其財產已遭查封,無能力給付擔保金等情,核與認定相對人因系爭執行事件之執行程序停止所受損害無涉,其求予廢棄原裁定並免除提供擔保金,尚非有據。 四、抗告意旨就非當事人所可任意指摘之擔保金數額聲明不服, 固為無理由而應予駁回,惟原裁定命抗告人為相對人供擔保45萬元,尚非適當,本院認應供擔保數額為33萬7,500元,該項擔保金額之酌定屬法院職權裁量範圍,故毋庸廢棄原裁定,依前開說明更正擔保金額如主文第3項所示。 五、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家事法庭            審判長法 官 沈佳宜               法 官 翁儀齡               法 官 陳 瑜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再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   日               書記官 江怡萱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