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日期

2024-10-29

案號

TPHV-113-審重上-714-20241029-1

字號

審重上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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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審重上字第714號 上 訴 人 林於湟 訴訟代理人 何皓元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鄭美玲間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對於民 國113年7月29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字第56號判決, 提起上訴,未據繳納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116萬0,196元。茲限上 訴人於收受本裁定正本翌日起7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 即駁回其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十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林俊廷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30 日 書記官 蕭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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