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妨害性自主等罪

日期

2024-10-23

案號

TPSM-113-台上-4004-20241023-1

字號

台上

法院

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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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台上字第4004號 上 訴 人 AV000-A109212Z(年籍姓名詳卷) 選任辯護人 陳建宏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家暴妨害性自主等罪案件,不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 分院中華民國113年6月6日第二審判決(113年度侵上訴字第19號 ,起訴案號: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1293號),提 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理 由 一、按刑事訴訟法第377條規定,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 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是提起第三審上訴,應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法定要件,如果上訴理由書狀並未依據卷內訴訟資料,具體指摘原判決不適用何種法則或如何適用不當,或所指摘原判決違法情事,顯與法律規定得為第三審上訴理由之違法情形,不相適合時,均應認其上訴為違背法律上之程式,予以駁回。 二、本件原審經審理結果,認為上訴人代號AV000-A109212Z(姓 名資料詳卷)係成年人,為被害人甲女(代號AV000-A109212,民國91年10月生,姓名資料詳卷)之姑丈,因甲女之母於民國108年7月間遭遣返印尼,且父親於同年11月6日去世,經Β女(代號AV000-A109212A,即甲女之姑姑,姓名資料詳卷)將甲女接回家中照顧,與甲女同住於高雄市仁武區住處(地址詳卷),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第2款、第4款之家庭成員關係,上訴人明知甲女係未滿18歲之少年,且因親屬、教養關係受其照護,竟於109年2月16日、21日,先後對甲女為如原判決事實欄一、㈠及㈡所載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性交2犯行,因而維持第一審所為論處上訴人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利用權勢性交2罪刑,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之判決,駁回上訴人在第二審之上訴,已詳敘調查、取捨證據之結果及得心證之理由。 三、原判決已說明係依憑證人即被害人甲女於警詢、偵查中及第 一審審理時證述上訴人如何為上開利用權勢性交犯行,核與證人即潘○○(甲女同學,人別資料均詳卷)於偵查中之證詞,及上訴人不利於己之部分供述,佐以卷附機車查詢資料、甲女身分證影本及行動電話定位紀錄、假期汽車旅館交班報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訪查紀錄表暨甲女於案發後經社工轉介至芯耕圓心理諮商所接受諮商,過程中出現性侵害創傷後壓力症候反應,有相關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函附心理諮商報告等證據資料,相互印證、斟酌取捨,經綜合判斷而認定上訴人確有上開犯行。並敘明觀之甲女就其遭上訴人性侵之過程如何,所述雖未完全一致,但針對上訴人載伊進入汽車旅館後,均要求伊先看A片,繼而徒手撫摸伊胸部及下體,再以陰莖插入陰道之方式實施性交,於109年2月16日另要求伊為上訴人口交等情則大抵一致。復載敘甲女平時與上訴人、Β女同住並受其等扶養,且依上訴人所自述、Β女及潘○○於偵查中所證述,再佐以卷附甲女與男友間通訊軟體訊息,可知甲女、上訴人平時未發生衝突、相處正常與上訴人並無任何仇怨,實無任意設詞誣攀上訴人性侵之動機等情。另說明上訴人雖因罹患「高血壓性心臟病」長期服用「畢索洛爾(Bisoprolol)」等藥物具有「勃起功能障礙」、「影響性慾」之常見副作用,但仍未可遽認上訴人果因服用前開藥物而確實出現上述副作用,均不能作為有利上訴人之證明各等旨,亦於理由內逐一說明、指駁甚詳。所為論斷,俱有卷存事證足憑,乃原審本諸事實審採證認事職權之行使,對調查所得之證據而為價值判斷,並無認定事實未憑證據之情形。又甲女之指證,有上開事證足以擔保其指證事實之憑信性,並非僅憑單一之證述及其心理諮商報告,即為不利上訴人之認定,亦無上訴意旨所指證據調查職責未盡、適用補強、經驗、論理等證據法則不當或判決理由欠備、矛盾等違誤,自屬原審採證、認事之適法職權行使,不容任意指摘為違法。 四、上訴意旨置原判決之論敘於不顧,徒謂:原審對甲女前後不 一之單一指訴及其心理諮商報告,未詳予調查釐清;對上訴人因服藥導致勃起性功能障礙,亦未詳查究明,又不採信上訴人之辯解及卷內其他有利上訴人之證據,欠缺直接人證、物證足以補強,即為不利之認定,要屬違法等語。經核係持已為原判決指駁之陳詞再事爭辯,或對於原審取捨證據與自由判斷證據證明力之適法職權行使,徒以自己之說詞,就相同證據為不同評價,任意爭執,或就不影響判決結果之枝節事項,執為指摘,與法律規定得為第三審上訴理由之違法情形不相適合。其上訴違背法律上之程式,應予駁回。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95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 官 梁宏哲 法 官 楊力進 法 官 周盈文 法 官 劉方慈 法 官 陳德民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張齡方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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