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詐欺聲明不服

日期

2024-11-14

案號

TPSM-113-台聲-236-20241114-1

字號

台聲

法院

最高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最高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台聲字第236號 聲 明 人 賴銘仁 上列聲明人因加重詐欺案件,對本院中華民國113年9月12日第三 審判決(113年度台上字第3307號),聲明不服,本院裁定如下 : 主 文 聲明駁回。 理 由 按本院為終審法院,案件一經裁判,即屬確定,當事人不得更有 所聲請或聲明。本件聲明人賴銘仁因加重詐欺案件,不服臺灣高 等法院臺中分院第二審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經本院判決駁回 其上訴後,復具狀聲明不服,殊為法所不許,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4 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林勤純 法 官 黃斯偉 法 官 蔡廣昇 法 官 高文崇 法 官 劉興浪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盧翊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