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 柳正綱與宏展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等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

日期

2025-03-26

案號

TPSV-114-台上-349-20250326-2

字號

台上

法院

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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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台上字第349號 被 上訴 人 柳正綱 上列被上訴人與上訴人宏展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等間請求所有權移 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院一一四年度台上字第三四九號裁定對於被上訴人柳正綱應為 公示送達。 理 由 按當事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又無人為公示送達之聲請,為免 訴訟遲滯,得依職權公示送達,此觀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規 定甚明。查本件被上訴人柳正綱有上開情事,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6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官 鍾 任 賜 法官 林 麗 玲 法官 呂 淑 玲 法官 陶 亞 琴 法官 黃 明 發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曾 韻 蒔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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