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

日期

2025-02-04

案號

TPTA-112-地訴-54-20250204-1

字號

地訴

法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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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2年度地訴字第54號 原 告 范哲楷 訴訟代理人 林亮宇律師 王雲玉律師 被 告 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 代 表 人 匡奕平 訴訟代理人 陳韻如 寄同上 鄭嵂元 寄同上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4 日 法 官 林禎瑩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4 日 書記官 盧姿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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