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裁決

日期

2025-03-12

案號

TPTA-113-交-2338-20250312-3

字號

法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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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3年度交字第2338號 上 訴 人 林品佐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間交通裁決 事件,對本院民國113年12月13日113年度交字第2338號判決提起 上訴,未繳納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750元,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 內補繳,逾期未補繳,即駁回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2 日 法 官 葉峻石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2 日 書記官 彭宏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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