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

日期

2024-11-19

案號

TYDM-112-易-143-20241119-1

字號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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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易字第142號                    112年度易字第143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龔柏輔 選任辯護人 尚佩瑩律師 被 告 吳嘉融 田兆峰 上二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陳亮佑律師 張雅婷律師 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 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13年12月11日上午9時30分於本 院第21法庭行審判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9日 刑事第十一庭 法 官 蔡旻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徐家茜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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